东莞社区

查看: 326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热点话题] 4月15日起赴港澳买化妆品、香水要交50%的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12 09:32: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港澳购物仍可携带5000元以内的自用物品。(资料图片)
  15日起赴港澳购物要缴高额税款?网友惊呼
  日前,一则“15日起港澳购物要缴高额税款”的微博在网上疯传,引发不少东莞网友对于今后赴港“血拼”的担忧。昨日,东莞海关方面就表示,部分网友对政策存在误读,市民也不需太过担忧,因为奶粉等不少商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都未发生改变。
  海关新政引发市民担忧
  海关总署日前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并将于4月15日起执行。
  随后“15日起港澳购物要缴高额税款”的微博在网上疯传,不少网友纷纷转发、评论,言语间纷纷透露一些担忧。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毗邻香港且出入香港方便的东莞而言,该新政的出台让很多爱好去香港“行街”、“血拼”的东莞市民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有东莞网友就有些“愤愤不平”地表示,“奶粉满200元就要交税10%”、“买块面膜都要打税”。还有东莞的妈妈在某论坛“大倒苦水”称:“以后宝宝的奶粉该怎么办?”
  200元奶粉就要征税?
  海关:5000元以内无需征税
  昨日东莞海关一名负责人解释,类似“奶粉满200元就要交税10%”、“买只唇膏都要打税”的说法,显然是误解了海关总署的新政。记者发现,存在误解的关键在于很多市民和网友对什么是完税价格并不理解。
  该负责人表示,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是海关税收征管的税基,它并不是指交完税之后的价格,也不是商品的实际购买价格。
  例如,被大量网友曲解的“奶粉超过200元就征税”其实意思是,如果从香港购进奶粉,超出5000元以外的部分,无论奶粉购买时花费多少,均按200元/公斤收税,按奶粉10%的税率计算,即多买一公斤奶粉需缴税20元。
  到底怎么征税?
  免税额仍是5000元 超额无法拆分全额征
  东莞海关该负责人表示,“进境旅客可携带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的政策与此次修订是不冲突的。也就是说,去香港血拼回来的市民,仍可携带价值5000元的自用物品。
  东莞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称,对于超过5000元的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也就是说例如某人从香港携带价值约6000元的自用化妆品进境,则需要对超出的1000元征税;但如果携带一个价值1万元的名牌包入境,若被抽查到,则需要全额征税。
  此外,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未作调整,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含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
  那么到底该如何鉴定携带进境的物品是“自用物品”呢?对此东莞海关该负责人解释说,“关于自用物品如何界定,必须符合合理自用原则。”以奶粉为例,在自用合理范围内免征税,超出免费限额仍需自用的,经海关批准可放行。

  是否新增税收?
  只是商品种类更加细分
  该负责人表示,上月底其实海关总署已做了澄清,此次只是调整完税价格,并进行分类细化和调整,并不是新增税收。记者查阅了2007年的完税价格表,并将其与4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价格表对比后,就发现在商品种类方面,不少都做出了调整。
  例如化妆品的类别就更加细化了。原本“化妆品”类别下的“香水”变成了“芳香类产品”;而同样属于“化妆品”的“清洁类”和“护理类”在新政中则被并为“清洁/护理类”,种类则更加细化。
  皮革制品方面,在新的价格表里,光是皮革服装就有裘皮衣、皮大衣、皮裤、皮裙等8种。此外还有皮带、皮手套等4种皮革配饰。
  此外,电子产品的分类方面,照相机原来只分为“数码”和“其他”两种,而在新价格表中,数码相机又细分为“一体式”、“镜头可拆卸式”等;原本笔记本电脑只有一种,新价格表中,细分成“主机、显示屏一体机”、“键盘式笔记本电脑”和“触屏式笔记本电脑”等。
  是否需要多交税?
  大部分货品税率未变
  记者对比两份价格表发现,大部分货品的税率并没有发生变化,部分产品的税率还调低了。
  与2007年的价格表一致,奶粉的完税价格仍是200元/千克,税率是10%不变;化妆品中,面膜每张完税价格20元,税率是50%,同样没变。此外,烟草、饮料、纺织品等物品的税率和完税价格也未做调整。
  而数码相机原来每台完税价格是2000元,税率为20%,而在新价格表中,一体式数码照相机完税价格仍为每台2000元,但税率下降到10%。
  不过,也有部分物品的完税价格则提高了。如冬虫夏草,原来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5万元,税率为10%,新的完税价格为每千克10万元,税率仍为10%。
  提醒:超过自用物品应自觉走红色申报通道
  海关方面提醒: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购物发票或收据,海关可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针对如何甄别进境旅客的“自用物品”,东莞海关常平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检口岸有红色和绿色两个通道,其中绿色是无申报通道,若旅客判断认为所携带的物品均属于合理自用的物品,则可选择该通道;但如果旅客携带了超过合理自用物品以外的物品,则需走红色通道申报。
  “海关旅检部门不会对每位旅客行李进行逐一检查。”该负责人透露,旅检遵循的是“自觉为主,随机抽查”的原则。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并不是大箱子就一定会被查,也不是说你背个小包就一定不会被查。”

沙发
发表于 2012-4-15 01:18:5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2011 东莞社区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工信部:粤ICP备18106376号

广告投放、活动推广、商务QQ:6374354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60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