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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提醒!公司不为员工缴公积金,最高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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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2:07: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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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上班族注意!

  你的单位给你交公积金了吗?

  要注意了!

  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的用人单位,

  成立时间越久,

  违法成本也将越高。

    12月20日,小编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于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的违法行为,修订后的标准将单位的存续期间作为衡量违法情节及后果的指标,根据单位存续期间在3个月内、3至5个月、6个月及以上等情况,分别处以1万元、2万至3万元、4万至5万元的处罚。现行的裁量标准,则是以违法单位超过“责令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通知书”规定时限作为衡量指标。

  这也意味着,从明年起,不办理缴存登记的企业如不及时整改,则成立运营时间越长,违法成本也将越高。

  对于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为,修订后的标准仍把应缴未缴的员工的人数作为衡量指标。对于不设立手续人数在50人以下、50人至99人、10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将分别处以1万元、2万至3万元、4万至5万元的处罚。

  与现行标准相比,修订后的起罚的门槛更低,处罚的力度也更大。比如对应缴未缴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修订后的标准将处以4万元的罚款,而现行标准则会处2万至3万元的罚款。


沙发
发表于 2016-12-21 12:08:11 | 只看该作者
上班几年都没有交
板凳
发表于 2017-1-10 13:47:32 | 只看该作者
都沒有交公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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