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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东莞:男子因亲昵短信误会前妻 持菜刀砍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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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8:0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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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想与前妻和好,却无意中发现前妻手机中有一条暧昧短信,男子醋意大发,手持菜刀砍伤前妻。近日,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
  离婚后双方联系较为密切
  重庆籍男子唐某与湖南籍的向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2年10月离婚。离婚后,唐某继续在东莞市常平镇经营理发店,向某也在东莞务工。
  因唐某还有与前妻复婚的念头,所以双方联系较为密切。
  2013年7月22日,向某应唐某的要求到了唐某经营的理发店。午饭后,向某在理发店的卧室内休息。唐某无意中翻看向某的手机,发现里面存有一条黄某某的短信,短信中有“宝贝儿”的亲昵称呼。醋意大发的唐某当即手持菜刀冲进卧室逼问“黄某某”是谁。向某解释说这条短信是唐某回老家之后用老家的电话发给她的,当时就随便存了一个名字。唐某不信向某的解释,不顾向某的求情,持刀砍伤了向某的左额、左后耳,划伤了向某的左手臂。
  为了复婚威胁过前妻
  在舅舅门店内玩耍的2个外甥听到屋内的争执,才知道舅舅砍伤了舅母。二人在舅舅的要求下拨打了120,向某随后报警。唐某在将向某送到医院后被警方抓获,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唐某称,当初翻看手机时,他并没有注意到那条短信的具体日期。他和前妻离婚后依然在一起生活,他因为放不下前妻,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一直想着与前妻复婚。
  据唐某的前妻向某称,离婚后她一般都住单位宿舍,偶尔回来和唐某一起住。唐某一直在纠缠着复婚,甚至还威胁过她。
  经审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唐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沙发
发表于 2016-5-10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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