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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 “撤镇设市”与东莞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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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14:5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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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闻快读:昨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透露,国家关于“镇级市”的政策暂未放开。对此,东莞的镇街反应平淡,即便经济实力较强的镇街,也表示此前没有考虑过申请“镇级市”。对于特大镇,李立国表示,“主要还是对他们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而在这方面,东莞已经先行一步,通过简政强镇的方式向中心镇下发了相应的管理权限。

  东莞各镇基本符合“镇级市”规格

  早在今年5月份,广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珠三角有条件的中心镇或特大镇将逐步升格为“县级市(镇级市)”,赋予城市的管理权限和发展条件。一时间,掀起了来自媒体、学者的关于“镇级市”的讨论。其中,镇级经济发达、行政架构独特的东莞成为了典型样本。

  根据该负责人的说法,若要升格为“县级市(镇级市)”,首先该镇必须是中心镇或特大镇。在“中心镇”方面,东莞共有13个中心镇,分别是石龙、虎门、麻涌、石碣、厚街、长安、寮步、大朗、樟木头、塘厦、凤岗、常平、桥头。至于“特大镇”,根据《广东省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标准,总计有三项重要考核指标,分别为乡镇辖区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综合指数达到或者超过300分,将被列为“特大镇”。根据这项指标,东莞32镇街也基本位列其中。照此看来,东莞所有镇街基本都具备升级“镇级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当时有学者认为,东莞的一些镇街理应极力争取,以解当前城镇管理权限不足之困。

  强镇也未考虑过升格“镇级市”

  直至昨天,形势发生了改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1993年制定的设市标准的修改意见,形成和完善新的设市标准。至于人口集聚规模大的特大镇,有没有可能撤镇设市?李立国表示,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的提法,主要还是对他们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他们更好地发展。从李立国的回应看来,国家在关于“镇级市”方面的政策上,并没有放开。这也就意味着,广东省关于“镇级市”的政策设想,目前尚未能实现。

  对于民政部透露的这一信息,东莞镇街的反应表现平淡,即便经济实力较强的镇街,也表示此前没有考虑过申请。“镇级市?算了吧!”虎门镇某综合部门的一名前负责人表示,撤镇设市最关键的问题是:“设市之后,上级能下放多少权限,改不改名不是问题所在”。

  “早在2010年,石龙、塘厦就已经开始试点扩权强镇,这是省里定的,后来又增加了长安等镇的试点,到现在,上面放下来的各项权力已经有数百上千项了。”他说,就镇政府组成机构而言,虎门已经严格按照上级规划,将政府部门按照职能重新规划整合,“三办八局”的架构也正常运行了一段时间,每个局办也设立了相应的内部股室,“与一个县级政府机构的配置相差并不远”。

  在放权方面东莞已先行先试

  如果国家目前对特大镇的政策,仅限于“对他们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实上东莞已经先行一步。2009年8月,东莞选择石龙镇、塘厦镇作为试点启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2010年7月,在全市石龙、塘厦、虎门等13个中心镇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3个市属园区全面推开改革。

  设立试点之后,东莞市将市一级部门行使的大量县级事权下放给各中心镇(园区)行使,使各中心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达到县一级政府的水平。其中,下放给两个试点镇的事权共575项,其他11个中心镇541项,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等三个市属园区分别为453项、353项、255项。同时,适当增加各镇(街)编制。

  在财权事权统一方面,东莞从2011年开始对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改革。现行保留作为市级收入的10家原市属工业企业下划属地镇街管理,其税收镇街参与分成;在基本公共服务上,对镇街标准支出超过标准收入的给予全额补助;同时,提高个别收入项目镇街分成比例,按镇街参与分成工商税收收入的增长率进行分段奖励。据测算,经过上述改革,全市镇一级每年可增加财政收入16亿元以上。可以说,上述的中心镇和园区都能行使部分县级政府事权。赋予县级权限后,镇一级行政效率大幅提高,下放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普遍缩短3- 8个工作日,有的甚至缩短约50个工作日,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镇级市?算了吧!”虎门镇某综合部门的一名前负责人表示,撤镇设市最关键的问题是:“设市之后,上级能下放多少权限。改不改名不是问题所在。”

  “对于正在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区域来说,镇级市仍旧属于治标不治本的设计。”——专家郑梓桢

  背景

  今年以来,在城镇化的热潮中,全国各地多个省市提出了“镇级市”的设想,包括郑州、青岛、合肥、南京等等。而有希望升级为“镇级市”的,多是人口密集的经济强镇,青岛等地甚至已经选定一些镇开始试点。昨日民政部的表态,显示“镇级市”不可能全面放开,但支持强镇扩权。

  观点

  支持者:

  “在经济管理权限上有更多自主权”

  此前广东省提出“镇级市”设想时,就已表明,此举并非行政级别的改变,而只是希望赋予这些中心镇市级管理权限。有学者认为,尽管目前东莞已经向中心镇下放了部分权限,但如果能实现“镇级市”,镇里能有城市管理的权限,则能带来更多好处。

  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江就认为,赋予镇城市管理权限会带来一定的好处。“首先,在户籍管理、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交通管理、建立和管理学校和医院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权限上,有明确的甚至是法定的管理权限。其次,在招商引资、为对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项目提供税收优惠、城市规划和布局的调整等经济管理权限上,有更大的自主权;再次,作为小城市,对于吸引高端人才进入该镇居住、工作和生活是有利的。”

  林江认为,镇级市的设想与东莞当前简政强镇的思路是一致的,但依然存在差别。“差别就在于,扩权强镇是地级市把原本属于市政府才拥有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镇政府,但是却可以根据地级市自身的判断,随时收回这些经济管理权限。”他说,“既然经济管理权限可以随时收回,镇政府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会产生机会主义的倾向,即希望在权限可能被收回前,做更多对镇有利的事情,或者争取更多自身的政绩而让权限尽量不会被收回。至于一些对镇长远发展有利,但是对短期的政绩产生作用不大的事情,就不愿意去做了。”

  反对者:

  “设立‘镇级市’治标不治本”


  他认为,“镇级市”的概念对应的是城镇发展的初期,如今这个时期早已过去。“现在再搞‘镇级市’限制会很大,一个镇的行政区域毕竟有限,产业、电力、土地、交通以及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难以根本解决。珠三角很多镇(街道)自己搞自来水、污水处理厂、甚至建设剧场、体育场,结果并不理想。”郑梓桢说。  曾为广东省做过行政区划改革研究的专家郑梓桢则认为,“对于正在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区域来说,镇级市仍旧属于治标不治本的设计,并不能解决现实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则认为,“镇级市”不如直接提到县级市的行政级别。“这些镇街经济发展快、管理人口众多,有现实的需求,即使给它‘镇级市’的权限,但也还是个科级机构。它的行政范围、决策能力、规划能力,都还会受限制,所以不如一步到位。”他说。


沙发
发表于 2016-5-9 15:14: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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