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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我的买房故事 结婚前后房产归属问题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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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0:1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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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里出钱给我买了婚房,虽然觉得啃老是不对的,但是在如此严峻的买房条件下,我完全没办法自己掏钱买房。我的婚房就是财信的那个85平的两房户型,买的时候是我家里三个人一起去的,那时候还没结婚,所以没有叫上媳妇儿。买的时候就跟媳妇儿说好了的,房子我的这边买,不要她出钱,但是房产证上也不会有她的名字,虽然觉得有点分的太清楚了,但是毕竟是我父母出的钱,在婚前还是有必要说清楚的,好在媳妇儿父母没有计较,不然结婚没那么轻松的。

我自己觉得这样做还不错,避免了婚后的很多麻烦,以后不会为了房子吵架什么的。在买房的时候我搜集了一些房子产权的知识,现在跟大家分享下。


全款购买的房产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无论这笔购房款是一方支付,还是一方的父母支付,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
  (1)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存款购买,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由于用于购买房产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笔财产的性质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仍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与上一种情况不同的是,虽然这笔房款是个人财产,但是一方将另一方的名字登记在了房产证上,应当视为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将房产证落夫妻双方的名字的行为,可视为一方将该房产的产权赠与给了另一方,另一方成为了共同产权人。
  (3)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是说,虽然是结婚后,但夫或妻的父母支付全款购买的房屋,落户在其子女个人名下即夫或妻个人名下的,该房屋为个人财产。
  (4)婚后由双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5)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
  这种情况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情况,即使只登记在夫或妻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贷款购买的房产
  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临汾帝江房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意思是说,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房屋,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归该方所有,而不是共同所有。


 2、婚后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
  (1)婚后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这种情况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首付相对于全款来说,仅仅是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出资还是由夫妻共同来完成。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出的这部分首付,可以视作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在离婚分割时予以补偿,该房产还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沙发
发表于 2016-5-9 18:07:0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板凳
发表于 2016-6-14 17:41: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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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6-15 17:50: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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