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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东城燃气管理人员为“气霸”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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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08:30:3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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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通报打掉东城一个企图垄断煤气代充市场的欺行霸市团伙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 邵蓝 通讯员 管萱萱)东莞市公安局近期打掉东城一个企图垄断煤气代充市场强迫交易的欺行霸市团伙,而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管理组全部三名公职人员全都涉嫌充当其“保护伞”。目前,煤气供应站经营者陈某兵等3名犯罪嫌疑人,以及为陈某兵欺行霸市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东城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某军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拒到“指定气站”加气 气瓶遭没收
  6月14日,东城公安分局接到群众陈某举报线索,称其在东城从事煤气经营生意,以前因听说陈某兵等人与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关系”,去陈某兵等人经营的东城街道涡岭液化气站、火炼树中液液化气站、下桥“金甲”液化气站及东城高田坊一无牌充气站充气,就不会被公用服务中心人员查扣处理,所以之前一直在东城陈某兵等人经营的4家煤气站充气。后来因陈某兵收费较高而改到另一间煤气站充气。
  今年6月4日,当陈某将煤气运往东城街道涡岭销售时,遭到2名身着“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字样衣服的人员的拦截。对方询问得知陈某未在陈某兵等人经营的4家煤气站充气后,便以无证经营、无上岗证、使用过期报废煤气瓶等理由将其车上41个煤气瓶全部没收。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8-4 08:30:54 | 只看该作者
  煤气商户遭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胁迫
  接获该线索后,东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侦查,专案组发现辖区多名经营煤气的商户在运送煤气过程中,均遇到东城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某军、李某强、莫某委等人的检查及阻拦,并被询问所运煤气是否在陈某兵等人经营的4家煤气站充气,是则放行,否则以没有上岗证等理由将煤气瓶没收,同时胁迫煤气商户以后要到陈某兵等人经营的煤气站充气。
  经过深挖细查,专案组充分掌握了陈某兵欺行霸市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及团伙成员情况,包括邓某军等人与该犯罪团伙相互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关系脉络逐渐清晰。7月10日,专案组果断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兵、陈某利、陈某仙(陈某兵之兄),并于11日凌晨将涉嫌充当“保护伞”的邓某军、李某强、莫某委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欺行霸市团伙每月盈利可达十余万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东城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兵伙同陈某仙、陈某利等3人在东城经营3家有牌照煤气充气站及1家无牌照煤气充气站。其经营的气站平均每瓶煤气要比市价高出10元左右,而仅无牌照的那一家充气站每天就要充上百瓶煤气,据此估算,该团伙每月利润至少十余万元。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该团伙以每年赠送每人好处费约2万元人民币及烟、酒、茶叶等礼物的方式,收买东城公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某军等3人。邓某军等3人利用其巡查“黑煤气”的职务便利,在东城辖区巡查,拦截未到陈某兵等人的煤气供应站充气的煤气经营者,没收其煤气瓶,胁迫他们以后到陈某兵等人的煤气供应站充气。
  邓某军等3人还利用职权“生财有道”,将没收来的煤气瓶,以每瓶低于市价20-3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兵等人,从中牟利。陈某兵、陈某利、陈某仙等煤气供应站经营者在邓某军等人的“保护”下,企图达到垄断东城街道煤气代充市场的目的。
  目前,陈某兵、邓某军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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