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区

查看: 198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热点话题] 【没有活鸡食?】明年东莞城区不得设立活禽批发市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2-7 16:5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省政府最新通过了《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一改传统的活禽交易经营模式,推广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这有助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也这意味着,市民在家禽肉类的食用安全上更有保障。我市明年将在主城区试点。

明确家禽经营管理模式 具颠覆性

    全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暨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召开。会议透露,《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明确了家禽经营管理模式,规定了活禽经营、生鲜家禽产品的生产管理制度、监管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法律责任。《办法》的出台,对以往的活禽交易经营模式具有颠覆性。

   限制区内不得设立活禽批发市场

    《办法》确定了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城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为活禽经营限制区,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不得设立活禽批发市场。活禽经营市场的设置需要依据当地政府的统筹规划,符合动物防疫等相关要求。

    违规者将面临罚款甚至负刑责

    活禽经营市场应严格实行消毒清洁、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制度。违反休市制度的市场开办者、活禽经营者,违反规定的屠宰企业将会面临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莞明年在主城区试点

    据了解,我市计划明年在主城区范围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

    每年4月为“爱国卫生月”

    会议还透露,今后每年的4月,确定为“爱国卫生月”,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主题,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


沙发
发表于 2016-5-10 03:01:34 | 只看该作者
好,不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2011 东莞社区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工信部:粤ICP备18106376号

广告投放、活动推广、商务QQ:6374354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60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