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区

查看: 11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莞事聚焦] 东莞iPad尚未下架仍正常销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14 08:5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在中国市场一帆风顺的苹果,近来却遇上了大麻烦。近日,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商标权争夺案,最终以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而告一段落。
    据媒体报道,全国多地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部分苹果专卖店iPad已经下架,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昨日,记者走访东莞市内多家苹果专卖店,发现iPad仍在正常销售中。
    市场
    iPad仍在正常销售中
    昨日,记者走访了天源电脑城、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内多家苹果专卖店,发现iPad依然在正常销售。
    在天源电脑城多家苹果专卖店,当记者谈起“iPad商标侵权败诉”一案,多数销售人员表示对此并不知情,有少数销售人员表示听说过,但对于“苹果败诉”表示很惊讶。
    “不管是否败诉,我们没受到什么影响,继续销售。”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而记者通过走访多家苹果专卖店,得到的信息是,目前各店iPad均有现货,销售情况很正常,没有接到下架通知。
    苏宁电器的销售人员还表示,情人节当天iPad可能会有促销活动。记者进入苹果官网发现,iPad仍然在显著位置作产品展示。
    消费者
    “苹果”败诉“果粉”很郁闷
    苹果公司败诉的消息,让“果粉”们失望难掩。在微博上,不少“果粉”表示,如果iPad被下架,觉得非常可惜,也有“果粉”呼吁在iPad未下架之前应果断买入。
    吕小姐是苹果产品的忠实消费者,家里已经拥有两台iPhone4S和两台iPad,对于“iPad商标侵权”一案,吕小姐更关心产品的售后服务,“如果iPad都下架,售后还能跟上吗?”吕小姐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忧。而正在国美电器为孩子购买iPad的消费者张先生则对此事表示很淡定,“不管判决结果怎么样,还是要用的。”
    苹果
    已向省高院提出确权上诉
    据《证券日报》报道,事实上,苹果公司为了能在国内使用iPad商标,早在2010年4月就向深圳法院起诉深圳唯冠。对于这起确权案件,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苹果的起诉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予以驳回。但苹果公司并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7日发出的判决,已于2012年1月5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次上诉,苹果公司又新提出了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同时,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唯冠电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行为,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除此之外,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据悉,如果苹果确权诉讼败诉,将面临巨大的赔偿额。一是苹果公司在内地销售带有侵权商标的平板电脑已近两年,存在赔偿损失的问题。此外,如果苹果希望继续销售,还需付出向深圳唯冠购买或许可其使用的费用。
    背景
    商标侵权风波纠缠多年
    据国内媒体报道,iPad商标侵权风波并非突发事件,而是已纠缠多年。最早注册iPad商标的是深圳唯冠公司。2009年,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花巨资获得iPad全球商标权;2010年,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又以更高的价钱把iPad商标权转给苹果,但此举未获得唯冠公司的认可;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12月,苹果一审败诉。苹果败诉后,唯冠公司即向多个城市的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制止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目前,全国多地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部分苹果专卖店iPad已经下架,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
    而就此事,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暂时未接到商标权人投诉或消费者的相关举报,上级工商部门也尚未对此作出部署。目前正对事件保持密切关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2011 东莞社区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工信部:粤ICP备18106376号

广告投放、活动推广、商务QQ:6374354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60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