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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试驾遭遇车祸 没买车先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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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1:15: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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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车试驾发生事故,试驾者和车行如何担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 记者 郑家雄 摄
  市民柯先生试驾新车,结果发生交通意外,人伤车损。
  车行认为是柯先生疏忽大意,操作错误造成的,而由于事故车没买保险,于是向法院起诉柯先生索赔车损等8.4万元。柯先生大呼冤枉,认为试驾时工作人员抢抓方向盘,导致事故的发生,不应由其赔钱。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都存在过错,同时车行未给事故车买保险,增加了试驾人的责任风险,因此判定试驾者担三成责任,车行担七成责任。
  因新车试驾而发生事故的如何承担责任,一直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本案主审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以及汽车销售企业,双方均应当想办法尽量减少试驾的法律风险。
  案件回放
  试驾出事故被判担责三成
  2011年7月16日,柯先生到东莞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看车。柯先生有驾照,车行工作人员薛某接待并安排柯先生在寮步镇国际汽车城内试驾。
  双方没有签订试驾协议,薛某坐在副驾驶座陪同试驾。柯先生驾驶车辆过程中碰撞绿化带,造成柯先生受伤及车辆损坏。经车行委托评估,车辆损失价值79200元。
  事后,薛某接受交警询问称,试驾前先由他开车,向柯先生讲解车辆的操作性能,之后换柯先生驾驶,他坐副驾驶座;柯先生开车到事发路段时,他告诉柯先生前方要转弯,但不知柯先生是不是没听到,感觉车在加速往前走,眼看车要冲到河里去,其本能地就去抓方向盘往右拉,但车还是撞上了绿化带。
  据了解,车行没有为事故车购买车辆损失商业保险。由于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车行主张,柯先生驾车疏忽大意,操作错误,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柯先生则主张,薛某抢抓方向盘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应由其赔钱。
  随后,车行向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柯先生,要求赔偿车损以及停运损失8.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本案情况来看,柯先生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没有小心驾驶,对车辆在转弯路段的操作不当,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负相应责任。车行作为汽车销售企业,指派陪同试驾的销售人员没有就路线和相关的操作注意给柯先生提供适当的指引,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薛某抢抓方向盘,导致车辆发生碰撞,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而且,车行没有为事故车辆购买商业保险,车辆损失无法通过保险理赔得到补偿,车行的行为增加了试驾人的责任风险。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3-13 11:15:54 | 只看该作者
  法官说法
  新车试驾发生事故
  任何一方违反义务 将要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承办法官梁振彪分析说,市民试驾过程中,销售者和试驾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应当合理衡量自己的驾驶水平,在试驾前了解试驾车辆的性能、试驾的路线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谨慎驾驶车辆。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审查试驾者的驾驶资格,检查提供试驾的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将试驾车辆的性能、试驾的路线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等情况明确告知试驾者,给试驾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并为提供试驾的车辆购买商业保险。任何一方违反义务应为存在过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车行和试驾者应减少试驾法律风险
  梁法官说,市民在决定购买车之前,通过试驾进一步了解拟购买车辆的性能,是正常的消费行为。万一发生事故,即可能出现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买新车的喜悦会顿时被麻烦替代。因此,这类纠纷需要重视和加强防范,汽车销售企业和消费者均应当想办法尽量减少试驾的法律风险。作为试驾车辆的所有者和试驾行为的受益者,汽车销售企业在试驾过程中应做好几点:
  一是安排消费者进行试驾之前,应谨慎审查试驾者的驾驶资格和驾驶技能,向消费者详细介绍试驾路线、车辆的性能和驾驶的注意事项,安排熟悉试驾路线的专业人士陪同试驾,并检查试驾车辆的安全性。
  二是指定的试驾路线应满足安全驾驶的要求,避开车流量大的路段,有条件的可设置专门的试驾场地。
  三是为用于试驾的车辆投保商业保险,在发生事故时通过保险理赔的方式得到补偿,确保自身及消费者的财产免受损失。
  四是与消费者签订《试驾协议》,所提供的协议条款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要求,不得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否则协议条款无效。
  另外,作为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驾驶技能是否能应对试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再决定是否选择试驾。试驾前,应当尽可能地熟悉试驾场地和路线,充分了解车辆的操作性能和注意事项,最好要求销售者提供已购买了商业保险的车辆用于试驾。消费者与销售者签订《试驾协议》时,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协议的主要内容,了解可能存在的法律责任风险,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或者认为不合理的,要求销售者适当修改等。
板凳
发表于 2012-3-13 11:32:17 | 只看该作者
杯具了。试驾赔钱。。。
地板
发表于 2012-3-13 13:42:42 | 只看该作者
`湘 发表于 2012-3-13 11:32
杯具了。试驾赔钱。。。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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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4 09:13:07 | 只看该作者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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