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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防控再升级!温州多个县市限制车辆上路行驶 部分时段人员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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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6 17:0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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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再升级!根据温州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月5日起,温州多个县市开始限制车辆上路行驶。其中,乐清、瑞安、永嘉、平阳在全县(市)范围内限制车辆通行;龙港、泰顺部分路段限制车辆通行;鹿城全区所有住宅小区(村)晚上10:00至次日早晨6:00一律禁止人员入出。

龙港部分路段限制车辆通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龙港市决定自2020年2月6日12时起,对龙金大道、灵龙大道、时代大道、龙翔路、湖振线、龙舥公路等6条市内道路实行封道。疫情结束后,将及时发布解除通告。


泰顺部分路段限制车辆通行:

一、管制时段

管制时间从2020年2月6日0时开始,解禁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二、管制路段

泰顺县228省道三滩路段、228省道育才中学路段、228省道上地村路段、童东线尼姑庵前路段、罗阳镇文祥大道高速连接线路段、战雪线东洋底村路段、仕阳镇大栏路段、仕阳镇荣胜桥、龟湖镇郑家村路段、龟湖镇章荣村路段、东桂线泗溪桥园农庄前路段、泗筱线大坑底隧道路段、峃院线南浦溪镇联云村路段、司筱线坳头村路段、上雅线莲头村路段、上雅线上仁村路段、柳青线墩头村路段、富察线富垟村路段、富察线东溪大桥。

三、管制规定

管制期间,除以下5类车辆外,禁止一切机动车、电动车通行。车辆违规通过以上管制路段卡口的,由交警部门按照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1.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持有专用通行证);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行政执法、殡葬等特种车辆;

3.参加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

4.持有交警、交通部门发放通行证的车辆;

5.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的车辆。


平阳全县范围限制车辆通行:

一、自2020年2月5日24时起,除以下车辆以外,在全县范围内限制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路行驶(需持有上级或乡镇部门出具的证明)。

1.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行政执法、殡葬等特种车辆;

3.参加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 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

4.持有机关单位或属地乡镇出具的证明文件且携带本人身份证人员驾乘车辆;

5.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的车辆。

二、除上述车辆外,全县其他所有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符合扣车、扣证条件的,一律扣留。

三、实行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乐清全市范围限制车辆通行:

一、自2020年2月5日6时起,除以下车辆以外,在全市范围内限制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1.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 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需持有 上级或市本级通行证);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 行政执法、殡葬等特种车辆;

3.参加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 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

4.持有乐清市级以上(含)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通行证的车辆;

5.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的车辆。

二、除上述车辆外,全市其他所有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符合扣车、扣证条件的,一律扣留。

三、实行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瑞安全市范围内限制车辆通行:

一、自2020年2月5日12时起,瑞安区域范围内动车站、高速公路、国省道、港口、码头等对外交通一律暂时关闭;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之间所有通道一律暂时禁行(除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5类车辆外),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所有企业(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一律停工,非群众生活必需的商业、商场一律停业,学校一律不得开课。

三、严格落实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社自为战、楼自为战。市民从即日起自行居家两周,每户家庭每周不超过2人次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无其他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


永嘉全县范围内限制车辆通行:

一、自2020年2月6日12时起,除以下车辆以外,在全县范围内限制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1.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需持有上级或县本级通行证);

2.救护、军警、消防、工程抢险、应急保障、环卫保洁、行政执法、殡葬等特种车辆;

3.参加疫情防控救治的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 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

4.持有永嘉县级以上(含)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通行证的车辆;

5.运送待产孕妇、急重病就医人员的车辆。

二、除上述车辆外,全县其他所有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符合扣车、扣证条件的,一律扣留。

三、实行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鹿城部分时段禁止人员入出:

一、全区所有住宅小区(村)晚上10:00至次日早晨6:00一律禁止人员入出(农贸市场经营户凭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可提前出行)。如有就医、参与防疫工作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需告知值守人员并实名登记去向。

二、全区所有商家店铺等各类经营场所晚上8:00至次日早晨6:00一律停止经营活动,药店除外。农贸市场经营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区范围内国省道、港口、码头等对外交通一律暂时关闭(市规定六类车辆除外)。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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