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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达到一定年限,租客将可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网站了解到,该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全市将筹集不少于8万套租赁住房,并将试点“只租不售”项目和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模式;同时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上限拟提高至1800元/月。
《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莞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力争发展不少于10家的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筹集不少于8万套的租赁住房;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制度,凡在东莞市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或者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括“住房租赁经营”“房屋租赁”“长租公寓”等内容的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住房租赁企业备案手续。
另外,东莞市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并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立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促进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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