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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无异议后,请尽快带上基本申请材料到申请地新莞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必备材料 1.申请人(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3.关系证明:户口本不能直接体现出与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中一项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申请地证明材料: ◆积分方选择以“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务工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纳税清单,或工资单(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提供保险代理合同,以及社保清单。 ◆积分方选择以“自有居所地”申请入学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补充资料 1.积分方配偶信息:在积分过程中,如居所房产、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等积分项目选用了积分方配偶信息的,请补充提供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如户口本无法直接体现配偶关系的,请补充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学籍卡:如果申请人在市外就读的,需要补充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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