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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东莞:业主将有更多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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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09:4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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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容积率计算规则作出修改,住宅、商住、工业类等建筑首层架空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150平方米,将不计入容积率。与原规定相比,小区居民们可以有更大的公共休闲活动空间。
  容积率指地块上的建筑面积除以用地面积,决定着开发商拿到地块后可以建设多少房子。符合条件的住宅、办公、商业类建筑位于建筑物首层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可以鼓励开发商将住宅等小区建筑首层架空,让住户们得到更多的活动空间,且有利于通风采光。
  《细则》增加了对建筑物的要求:住宅和商住用地,地上层数需达七层或以上;工业、仓储及科研设计用地的建筑物性质应为单一功能的宿舍楼、食堂楼或者宿舍食堂楼;对于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的建筑则无要求。
  《细则》对于架空公共空间应当符合的要求也作出了修改。明确架空公共空间应设置在建筑物首层,当建筑自然层的结构底板以下为符合不计容条件的地下室时,该层可视为建筑物首层。架空公共空间的层高由原先规定的至少3米,修改为梁底净高至少4米。
  《细则》规定,单栋建筑的首层架空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总和达到或者超过150平方米,而原规定是100平方米;《细则》同时增加了单个架空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要求,需达50平方米及以上。这意味着小区居民们可以拥有更多、更大的公共空间。
  对于架空公共空间开放性的要求,《细则》规定,需作为常年开放的公共空间使用、需面向主要公共绿地或公共活动场所开敞、功能只用作公共休闲活动、绿化种植。
沙发
发表于 2017-1-19 11:56:39 | 只看该作者
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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