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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东莞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7月1日起降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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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9 13:57: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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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窗口办理公积金业务。(记者 陈栋 摄)
  7月1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月1日起东莞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通知规定,公积金缴存单位若未能按时办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8月份开始强制执行。
  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
  缴存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缴存基数上限的调整,占用当年单位调整基数次数,但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前已作调整需再次调整基数的,可直接到归集银行网点再次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3〕103号)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详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指南)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均予以受理。
沙发
发表于 2016-7-9 19:27:45 | 只看该作者
好漂亮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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