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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买楼不成,索退诚意金遭拒 购房者和中介“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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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6:36: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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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备注一栏写有诚意金的退还条件,若房价在40-42万之间谈不下来,则诚意金无息退还。

  近日,香女士向记者投诉称,母亲张阿姨遭遇房产中介“诱导”购房,在完全不知道房子大小、装修、朝向的情况下缴纳了购房诚意金,且在无法谈拢购买价格时,被拒绝退还诚意金。
  对此,被投诉的春晓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经理何女士称,就房价问题业主、购房者和中介三方已商定在40-42万,购房者反悔在先,按收据备注不予退还。
  律师称,诚意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是交了意向金,双方都没有备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不买了是可以退还的。
  购房者:
  未了解房子情况先交诚意金
  11月12日,57岁的张阿姨接到春晓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电话称有房可卖,房源在横沥的新世纪华庭小区。有购房意向的张阿姨立刻赶到了该中介公司,询问房子的相关情况。“那个房子还处于出租状态,里面住着人,当时是他们带着我撬锁进去看了下”,张阿姨说。
  随后张阿姨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游说下交纳了诚意金,中介公司在给张阿姨的收据上也有明确备注:若价格在40--42万之间申请不下来,则诚意金无息退还。
  张阿姨女儿香女士告诉记者,周一母亲急匆匆地打电话来向自己要钱,“她说要十几万买房,已经交了诚意金了”。香女士称自己向母亲询问房子的大小、朝向等问题,结果母亲均不知道,“都是她临时向中介公司问的,我总感觉有问题,就先让她别签协议”,香女士说。
沙发
发表于 2016-12-27 02:56:40 | 只看该作者
顶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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