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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邻居成“小三” 丈夫送1辆车和两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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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6:35: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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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配状告“小三”索买房买车钱获法院支持

  原配状告“小三” 记者王其琪绘
   东莞的阿萍(化名)与丈夫已经结婚10年,家境殷实,夫妻感情一直挺好,却没想到就在第10个年头,她发现丈夫居然出了轨,而出轨对象竟是隔壁时常见面的“90后”邻居小敏(化名),丈夫还给对方买了1辆车和两套房产。
  一怒之下,阿萍将小敏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回其丈夫为她花费的购车、购房款等损失共82万余元。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小敏向阿萍返还购车款90700元和购房款533801.52元。
  案情:邻居成“小三”被原配起诉
  阿萍和丈夫2005年结婚,家住东莞一小区。小敏刚刚毕业没多久,和母亲住在阿萍家隔壁。本来,阿萍见小敏礼貌有加,又是大学毕业,双方的关系一直挺好。
  然而,就在阿萍享受着“远亲不如近邻”这种邻里之间的快乐时,却不知丈夫居然已经出轨,而出轨对象竟是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小敏。2015年8月,阿萍的丈夫还给小敏买了一辆9万多元的小车,送车不到半年,阿萍的丈夫又花53万多元给小敏购置了两套房产。
  发现丈夫出轨的阿萍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小敏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丈夫将购车、购房款赠与小敏的行为无效,要求小敏立即返还购车、购房款62万余元,购车款利息及赔偿因购房升值的利益不能实现而造成的损失20万元。
  阿萍起诉称,小敏在明知她丈夫有配偶的前提下,仍与她丈夫发生婚外情,小敏的行为侵犯了她作为配偶的权利,给她和她的子女心灵造成了重大的精神伤害,严重影响了她的夫妻感情及子女的生活和学习。
  阿萍的丈夫也认可其妻子在起诉状中所述的事实,他称,他和小敏在交往的期间确实瞒着妻子将房产和车辆送给了对方,因为那时候小敏刚毕业不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小敏经常以向他家属披露双方的不正常关系为由胁迫他,所以他才持续给小敏送车又送房。
  庭上,小敏则主张案涉的房产与车辆都是她自己出钱买的,现有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案涉房产为阿萍丈夫出资购买。“就算房子是阿萍的丈夫出钱买的,她最多也只能要求我退回赠与财产的一半。”
  同时,小敏辩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侵权纠纷,如果阿萍所称的是事实,侵权人不应是她,应该是阿萍的丈夫。
  法院:丈夫擅赠他人夫妻共同财产属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在无证据证明阿萍丈夫赠与小敏的款项为阿萍丈夫的个人财产时,应认定该部分款项为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法律规定,阿萍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应属无效。至于阿萍主张的购车款利息及购房款的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龙成柳、王其琪 通讯员冷静)
沙发
发表于 2016-12-27 01:02:0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妈呀,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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