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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医生被砍案"后遗症"主治医师转行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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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15:2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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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6日下午,东莞市长安医院发生1名歹徒凶残砍杀医师,导致1名医师死亡,1名医师重伤,医院秩序受到严重冲击的恶性事件。昨日,东莞市医院协会和市医学会联合发布了《严正声明》,强烈要求严惩杀害医务人员凶手,维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正常秩序。“在长安医院事件后,一主任医师决定辞职,转做保险业务员。”昨日,市医学会负责人坦言,东莞乃至全国的医患矛盾近年来都处于上升阶段,“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必须要医患双方相互信任。”
      强烈要求严惩凶徒
  “本会对被杀害的医师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受重伤的医师及各位受害者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对杀人歹徒的凶残行为表示强烈的愤慨和谴责!”该声明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知》规定要“依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该会强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等部门依法严惩杀伤医务人员的凶徒。强烈呼吁,全社会都要尊重医务人员,切实维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医院的正常秩序!
  一主任医师转行做保险
  长安医院事件之后,网上言论四起,其中部分网友还表示出“杀得好”。“我作为一名老医生,真的很痛心。”昨日,市医学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市医院协会和市医学会有义务维护医生的权益,发生这个事情之后,我认为我们应该发挥行业维权的功能,向社会发出微薄的声音。”
  该负责人认为,不管外围因素是什么,社会环境怎么样,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必须要医患双方相互信任。“医患双方与疾病的斗争,要取得胜利,其前提就是医患之间的互信,这一前提如果受损,医患双方注定一败涂地,被共同的敌人所战胜。”
  而该负责人还透露,这一事件发生后,已有医生提出辞职。“我认识一名四十多岁的主任医师,在长安医院事件发生后,他打来电话称自己已决定辞职不做医生,转行去做保险业务员。这个时候,我没有再劝他了,因为所有理由都变得苍白无力,我真的觉得很无助。”
沙发
发表于 2011-8-29 08:28:53 | 只看该作者
哎,看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
板凳
发表于 2011-8-29 08:35:1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医生也不好做啊,连命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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