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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始执行,目前处于集中整治、现场督导阶段。此次重点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违规住人,住人区域与仓储、生产、经营区域“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等问题。凡是“三小”场所的木质阁楼、出租屋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改建的“房中房”均要予以强制拆除。
禁止单一租户改建为多户租住
为全面清除火灾隐患,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东莞市政府决定从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排查摸底、宣传发动,时间至8月25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备是否符合规范等问题隐患,做到检查一家、记录一家,一户一表、一户一档、不漏一家,登记造册,形成台账。
目前,整治行动处于第二阶段,即集中整治、现场督导阶段,从8月26日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重点整治“三小”场所和出租屋违规住人,住人区域与仓储、生产、经营区域“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等问题。
消防部门表示,对“三小”场所的木质阁楼、出租屋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改建的“房中房”将予以强制拆除,即是对原本用于单一租户的1个房间,进行改建成多个房间用于多户租住的“房中房”将会拆除。
全面开展“七个一”行动 市政府分片区明查暗访
本次专项整治全面开展“七个一”行动,即: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一次电动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清理、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一次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一次疏散通道的畅通、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一次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清查。
消防部门表示,整治期间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即:凡发现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防火分隔、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因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三合一”现象,造成群死群伤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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