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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 新莞人可申请公租房,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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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21:2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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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东莞将暂停新建经适房 廉租房也被归为公租房
  东莞首次发文明确今后将暂停新建经适房。《东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出台,《方案》提出,东莞将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并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的3类供应对象中。
  新莞人主要申请园区和单位集中建设的公租房
  虽然此前市住建局领多次表示,今后东莞的保障房将以公租房为主,但以文件形式明确“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并将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把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租房”,尚属首次。同时,该《方案》也是首个打破户籍限制的住房保障正式文件,将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明确为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类群体。
  其中,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本市当年低保线年标准4倍以下确定;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本市当年低保线年标准3倍以下确定,而住房困难标准则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确定。对于以上3类群体,将实行分类保障。
  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予以保障,应保尽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还可向政府申请房屋修葺、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保障方式解决基本居住需求。而各类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则主要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
  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人均面积至少5平方米
  市住建局将适时在全市范围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根据需求调查结果,并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定期轮候、分步解决的原则,住建局将制定公租房建设规划。
  方案指出,公租房的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配套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同时,在符合城市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公租房项目容积率可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上限掌握,并适当预留公共绿地。
  《方案》提出,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但对公租房租金,该方案只规定,租金按住房保障对象的不同实行分档收取,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财政局参考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将设立非营利机构负责公租房事务
  根据方案,公租房的建设方式有8种,除了政府投资建设外,还有开发项目配建、社会投资、单位自筹建设、产业园区和重点产业镇(街)集中建设等7种方式。其中,开发项目配建就是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及“三旧”改造项目中按比例配套建设公租房,该比例一般不低于规划建筑总面积的10%。
  值得一提的是,筹建方式中还包括“进行公租房租赁补贴试点”,即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供应对象提供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房屋居住。
  《方案》还明确,将公租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租房的投入。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公租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同时,公租房建设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此外,该方案有一个极具创新的地方,即“研究设立非营利性专业化的住房保障具体实施机构或通过建立法定机构,采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负责承办公租房的需求调查、登记、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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