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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黄江镇人民政府申请对黄江镇长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E02街坊进行一般调整,现完成了规划调整的草案。在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项目位于黄江镇长龙片区,北临新风街,东临恒远街,调整涉及控规中的E01、E02街坊,调整面积约9.4公顷。
二、调整内容:
(1)图则修正:因恒远街道路线位调整(2013年已通过规委审查),涉及道路两侧地块均有所变化,而当时未将E01和E02街坊图则调整过来,现对上述两个图则作出如下修正:E01-06地块(M1)面积由13006平方米修正为11987平方米,减少1019平方米;E02-06地块(M1)面积由74380平方米修正为68447平方米,减少5933平方米。
(2)调整内容:
根据项目的国土红线细分E01-06地块,国土红线内用地保留为工业用地,地块编号E01-06,地块面积10140平方米;国土红线外与东侧道路相邻用地以及与南侧水渠相邻用地调整为街头绿地,编号E01-09,地块面积1290平方米;国土红线外西侧用地合并至E01-05地块,则地块面积由7608平方米调整为8165平方米。
调整后的E01-06地块根据实际建设要求,申请将容积率由≤1.6调整为≤1.9,建筑密度由≤45%调整为≤50%。
三、公示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6月3日。
四、关于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E02街坊一般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dggh.dg.gov.cn)。
(二)现场展示: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城建大楼一楼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ghs17@dggh.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城区东城中路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管理科”(邮编523129),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黄江镇长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E02街坊一般调整公众咨询”。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听证机构(法规监察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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