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区

查看: 72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市杂谈] “保修期”满 房子谁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9-23 17:4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法院判定建筑商和厂方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无效,维修应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申请听证
  合同约定厂房的保修期是验收合格之后1年,但在3年后,厂方提出建筑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维修,还将施工方告上法庭。昨天,拿着法院的判决书,54岁的建房人苏富如很是郁闷。
  “如果说厂房质量有问题,那怎么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就表明我做的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啊。”苏富如说。但法院不这么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双方自行约定的保修期无效,苏富如要承担维修的责任。
  苏富如说,她目前正在申请听证:“法院判我支付的60万元维修费我已经付清了,我执行法院的判决。但我还是想弄清楚,在这个事情上,我到底有没有责任。”
  施工方被反诉质量问题
  苏富如是万江人,她和丈夫早年挂靠建筑公司帮人建了不少房子,有私宅也有厂房。2007年1月和6月,她和刘女士签订合同,帮其建设康益农产品加工厂5层的办公楼、简易厂房和附属工程。2007年12月20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根据合同约定,这些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也就是说到2008年12月20日。这1年内,20万元的工程尾款一直没有付清。之后,苏富如多次催讨均无效果。2011年,苏富如将厂方告上法庭,厂方则反诉她,称建筑质量有问题。
  刘女士说,在交付使用一个月后,她就发现办公楼的墙体、楼层开裂,特别是顶层,一到雨天,漏水严重;而简易厂房的地面还出现了破裂、起沙和塌陷,水泥标号严重不足。刘女士要求苏富如支付维修费用。
  “你在保修期内提出来才有用,现在过了好几年了才来说,这怎么行?而且,你说有质量问题,那也得有证据啊。”明明已经过了保修期,而且当时是验收合格才交付使用的楼,苏富如觉得这个官司对方不占理,她自己赢定了。不过,结局却出乎她的预料。
  法院判施工方维修
  记者看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此案,对苏富如主张“超过保修期不再承担维修责任”不予采纳。法院认为,双方合同约定“保修期1年”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无效。
  苏富如提出,工程完工之后曾由政府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才交付使用的,这表明建筑质量是不存在问题。对此,法院也不认可。法院认为,验收合格不代表使用后不会存在质量问题,而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
  法院称,涉案鉴定报告指出,办公楼各层楼板开裂主要原因是施工不当,天面层不设置防水、隔热层是次要原因,因此,刘女士要求苏富如承担48万元的维修费用符合法律规定;而对于简易厂房的地面部分,法院认为,厂方自身也要承担30%的责任,苏富如承担14万多元的维修费用。
  苏富如在二审后向广东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广东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明确驳回了她的请求。苏富如按照法院判决只能支付维修费用。
  施工方申请听证被受理
  “法院判我支付的60万元维修费我已经付清了,我执行法院的判决。但我还是想弄清楚,在这个事情上,我到底有没有责任”。昨天下午,苏富如说,她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听证,希望请专家来论证一下,法院已经受理。
  苏富如说,涉案工程完成后经设计、勘探、监理,建设、承建等五方验收合格,经万江城建办监督验证合格,质量是没有问题的;在实际的使用中,厂方不正常使用,超负荷使用才是造成房屋开裂的主要原因,跟施工方无关。
  对房屋的质量问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在2013年3月21日出具鉴定意见书。苏富如查证后发现,这份意见书上的华禹的公章与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不一致;意见书中的修复面积也跟事实不相符。
  而最关键的是,苏富如认为,广东华禹工程有限公司未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作出的鉴定没有法律效力。此外,鉴定使用的图纸跟实际也不相符。“官司我虽然输了,但这些法律问题,我希望能搞清楚,将来其他人打这样的官司也可以作为借鉴。”苏富如说。
  文/记者汪万里
沙发
发表于 2016-9-23 19:25:22 | 只看该作者
顶你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2011 东莞社区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工信部:粤ICP备18106376号

广告投放、活动推广、商务QQ:6374354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60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