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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2012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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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10: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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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2〕140号】
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即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的非莞户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直接申请入户东莞:
(一)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二)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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