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商户遭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胁迫 接获该线索后,东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侦查,专案组发现辖区多名经营煤气的商户在运送煤气过程中,均遇到东城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某军、李某强、莫某委等人的检查及阻拦,并被询问所运煤气是否在陈某兵等人经营的4家煤气站充气,是则放行,否则以没有上岗证等理由将煤气瓶没收,同时胁迫煤气商户以后要到陈某兵等人经营的煤气站充气。 经过深挖细查,专案组充分掌握了陈某兵欺行霸市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及团伙成员情况,包括邓某军等人与该犯罪团伙相互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关系脉络逐渐清晰。7月10日,专案组果断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兵、陈某利、陈某仙(陈某兵之兄),并于11日凌晨将涉嫌充当“保护伞”的邓某军、李某强、莫某委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欺行霸市团伙每月盈利可达十余万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东城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兵伙同陈某仙、陈某利等3人在东城经营3家有牌照煤气充气站及1家无牌照煤气充气站。其经营的气站平均每瓶煤气要比市价高出10元左右,而仅无牌照的那一家充气站每天就要充上百瓶煤气,据此估算,该团伙每月利润至少十余万元。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该团伙以每年赠送每人好处费约2万元人民币及烟、酒、茶叶等礼物的方式,收买东城公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某军等3人。邓某军等3人利用其巡查“黑煤气”的职务便利,在东城辖区巡查,拦截未到陈某兵等人的煤气供应站充气的煤气经营者,没收其煤气瓶,胁迫他们以后到陈某兵等人的煤气供应站充气。 邓某军等3人还利用职权“生财有道”,将没收来的煤气瓶,以每瓶低于市价20-3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兵等人,从中牟利。陈某兵、陈某利、陈某仙等煤气供应站经营者在邓某军等人的“保护”下,企图达到垄断东城街道煤气代充市场的目的。 目前,陈某兵、邓某军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