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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东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上调 今年秋季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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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8 00:17: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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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拟调整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今年秋季起施行。资料图 曹雪琴 摄
  东莞市拟调整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今年秋季起施行。市发改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调整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通告》 (下称“方案”),拟今年秋季起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这次调整有两个方案,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方案一,省一级、市一级、未评级的幼儿园均拟上调150元;方案二,省一级幼儿园拟上调150元,市一级幼儿园上调200元,未评级幼儿园上调200元。
  目前,该调整方案正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5月9日。
  公办幼儿园收费四年未调
  按照办学性质,幼儿园可分为公办园、集体办园和民办园三类,公办幼儿园是指由财政资金投入举办的幼儿园,集体办园是指由村委会(社区)或国家、集体企业举办的幼儿园,民办园是指由社会资金举办的幼儿园。
  “方案”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949所,在园幼儿31.4万人,其中公办园50所,在园幼儿2.1万人;集体办园141所(我市集体办园基本是村(社区)办园),在园幼儿4.8万人;民办园758所,在园幼儿24.5万人。
  根据省有关规定,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举办者自行制定。目前,我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按照2012年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65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550元/人·月,镇中心达标幼儿园500元/人·月,未评级幼儿园450元/人·月。
沙发
发表于 2016-5-8 19:56: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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