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区

查看: 35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百姓心声] 祖国杂志社李宜桦、郭俊领敲诈、买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10 06:5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假新闻、假记者曾经一度在全国泛滥成灾,严重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也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为了挽回新闻记者行业形象,近日,全国 “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启动打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的活动。正当打击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风生水起,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着新闻行业能够予以净化,社会风气将有大的改观的时候,未曾想到:一些假记者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大肆敲诈企业,严重挑战全国扫黄打非办和新闻出版总署的权威。更加令人震惊的是,假记者们在敲诈企业的时候,还有嫖娼、吃霸王餐等令人不齿的行为。而一些新闻机构,更是与假记者沆瀣一气,为其撑腰助阵,而后坐地分赃。
        2011年11月份,自称是《祖国》杂志社的记者李宜桦、郭俊领二人,手持着杂志社的采访公函,窜至山西省交口县,对山西华瑞能源有限公司、永兴煤业有限公司永兴煤矿、山西能源产业集团鑫建煤业有限公司等煤矿,以调查煤矿企业土地、环评手续为名,进行敲诈企业。这两位“记者”在对企业的调查过程中,声称自己跟中央各部门都有关系,甚至还经常出入中南海。同时,还暗示企业人员,无论企业是否有问题,只要不打点好他们,那么企业很快会被搞垮。很多企业出于息事宁人、破财消灾的考虑,都给了李宜桦和郭俊领一些钱。
        这样,更助长了李宜桦和郭俊领的嚣张气焰,其丑态更加不进行掩饰,充分显露了其流氓本色。李宜桦、郭俊领在交口县双池大酒店吃饭时,席间李、郭二人就对酒店一年轻女服务员动手动脚,把服务员都给吓哭了,但李、郭二人仍然继续纠缠服务员,后经酒家经理才出面央求才作罢。之后,李宜桦、郭俊领将酒店经理叫到包间,声称其在饭菜里吃出了蟑螂,并亮出了“记者证”,并扬言要让该酒店声名扫地。酒店经理再三说好话,最终以饭菜免费,另送二人一千元了事。
        李宜桦、郭俊领的恶行还不止于此,此二人在交口县期间,在某一酒店嫖娼,被公安派出所民警抓了个现形,但令人奇怪的是,当李宜桦和郭俊领亮出了“记者证”并大吹大擂自己如何如何有后台时,民警竟然将李、郭二人未做任何处理就放了,这一令人大跌眼镜的事实,更令当地百姓惧怕此二位记者,觉得此二位记者神通广大。
        这样神通广大的记者,到底是何方神圣呢?为了解答心中的疑问,我们通过中国记者网进行查询,可查询的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李宜桦、郭俊领二人竟然都没有记者证,只有一个工号,分别为K115569000013和K115569000151。也就是说李宜桦、郭俊领向被采访单位及政府部门出具的全是假记者证,可这样两位假记者,却手持着《祖国》杂志社盖有大红印章的采访公函,难怪此二人凭借假记者证就能在交口县敲诈巨额钱财,原来有“祖国”作为后盾呀!
        分析这些假记者之所以频频敲诈得手的深层次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作为《祖国》杂志社明知李宜桦、郭俊领二人没有记者证,不具有记者身份,却仍然给李宜桦、郭俊领二人出具采访公函,其目的就是让这些社会无业人员敲诈钱财,进行所谓创收,最后坐地分赃;第二,各级政府部门对假记者的身份审查、监管不力,假如交口县政府对李宜桦和郭俊领二人的记者身份在中国记者网上核实一下,马上就可以判断此二人记者身份真假,但为什么各级政府就不能认真负责的核实一下记者的身份及采访目的的正当性,而是大笔一挥批示到有关部门,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接待,甚至暗示企业破财免灾、息事宁人,这无形中给假记者敲诈企业提供了方便之门;第三,只要有所谓的举报人举报,所谓的记者调查,政府及其公安机关都会对企业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调查,而企业面对一轮又一轮的调查,不堪其扰,只好采取破灾免灾的态度,但这些假记者的恶行却得不到任何的惩罚。面对以上困惑,我们不仅要问,这到底是什么原因?是个别新闻机构和假记者的问题?还是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的问题?还是整个中国现行体制的问题?这一切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令人欣慰的是,全国 “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启动了打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的活动。便究竟效果如何?交口县煤炭企业被假记者敲诈就是一块试金石。如何对待这些假记者及其背后的新闻机构?有关部门是要坚定不移的清除这些害群之马还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或者干脆不闻不问?是认认真真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还是令出如山、真抓实干?我们将拭目以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2011 东莞社区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工信部:粤ICP备18106376号

广告投放、活动推广、商务QQ:6374354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603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