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和谐理念融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我市落户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为入户条件的居住社保入户。
“十三五”期间,全市努力实现5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我市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92%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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