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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孕期乘机别忘带胎儿“证件”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2-21 18:02
标题: 孕期乘机别忘带胎儿“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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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的准妈妈刘女士准备乘坐飞机,却因为不能证明肚子里的胎儿是否超过8个月而险些被拒绝登机,好在刘女士随身带着的一张彩超化验单帮助“母子”俩顺利回了家。航空人士提醒,准妈妈坐飞机别忘给胎儿带“证件”。
记者就此事向深航贵阳营业部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保证母婴安全,目前多数航空公司规定怀孕36周以上的孕妇不得登机旅行。但是在乘机过程中,孕妇应注意定时做腿部运动,促进血液循环,同时系好安全带(环绕下腹部),以防颠簸导致出现意外。
另外,孕妇乘机需提供孕检手册或医生诊断书等来证明胎儿月龄。如超过八个月则需咨询所要乘坐的航空公司,在航空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还必须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适宜乘机的诊断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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