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协议书 甲方:东莞市志愿者拓展服务总队启扬分队(简称:启扬分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 摊位租给乙方。甲方提供标配摊位为:规格3X3M,包括帐篷1个,2桌2椅。 二、租金、租期、押金: 1、租金人民币150元/1摊位/2天。 2、租赁期自2017年1月1日10时起至2017年1月2日18时止(每天营业时间为11:00--18:00)。 3、押金人民币200元/1摊位/2天(活动结束后正常退回)。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向顾客收取现金等,货物款项需由甲方安排人员开单收取,否则视为毁约即取消摊位资格。乙方按营业额30%捐赠给甲方作为公益活动经费。 四、本次义卖甲方不配备任何用电设施,义卖现场不可以使用明火,若乙方私自使用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所有物品及设备的保管、财产安全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若有违反被相关部门查处,即取消摊位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若食品卫生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请乙方自行调解,甲方只提供服务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注:协议签注地址:厚街镇家具大道96号灏海五金)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东莞志愿者拓展服务总队 启扬分队 队长:王创洪 13556635666 副队长:王建祥 18925794730 投稿邮箱:283818987@qq.com 请关注厚街 最有实力的志愿者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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