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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东莞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强制推广到所有银行 [打印本页]

作者: 谢欣    时间: 2012-1-11 09:07
标题: 建议东莞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强制推广到所有银行
衣食住行,民生大事。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其一就是“具有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2011年上半年东莞市推出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基金贷款的优惠政策,但是仍在试行阶段,经向很多人了解,这个优惠政策形同虚设,不能满足广大购房者的需求,理由如下:
    1、部分和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协议的银行仍不支持“以贷冲贷”项目,如: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
    2、手续繁琐、需要担保、需要缴纳高额的手续费。
    3、只在四个区试行,其它城区不支持该项目。
   
    恳请政府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如下几点:
    1、把商业贷款转公基金贷款推广到所有银行、东莞市所有区县。
    2、所有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协议的银行都必须支持“商转公”贷款的所有项目:以贷冲贷、先还后贷等。
    3、不要设置那么多门槛,比如:“配偶必须在东莞交满一年的社保”。现在夫妻双方在不同城市上班的人越来越多,这个门槛设置得让很多人无语。并且,如果一方在东莞上班,配偶没参加工作,难道就不能买房子了?
   
    希望交了住房公积金的广大民众都能享受到是实实在在的优惠,希望东莞市政府能够留住人才,让我们“外来工”有留在东莞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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