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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城:中介收取费用有无上限? [打印本页]

作者: 汗宝宝    时间: 2016-7-11 17:54
标题: 南城:中介收取费用有无上限?
  家住南城的张女士与中介达成放盘卖房协议,其名下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交给某中介公司代理销售,成交价不低于120万元,销售成功中介方收取3%的中介费。几天后,中介人员告诉张女士,经过中介的努力,有人愿意以125万元购买此套房屋,要求张女士和中介平分多出的5万元,否则中介只能要求购买方按照120万元成交。为此,张女士问:中介此举是否违规?法律有无规定中介的收费标准?
  律师:国家有关部门原则上规定房屋中介机构收费不得超过成交价的3%。但是双方自行协商的并不违规。不过,一旦一方违约,法庭最终将会裁决中介费不得高于3%的收费标准。因此就本事例而言,张女士应该与中介方重新达成书面协议并遵守为宜。否则在交易过程中极易发生纠纷和变化。记者陈明
作者: 简单    时间: 2016-7-11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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