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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持居住证可享受的福利 [打印本页]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7-9-9 14:46
标题: 持居住证可享受的福利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可享受以下公共服务:

义务教育;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可享受下列便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落户当地: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现居住地。



作者: lilongji    时间: 2017-9-9 16:24
很不错啊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7-9-9 17:24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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