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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莞大病可提取公积金 实施六年少人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农村牧马人    时间: 2013-12-6 15:04
标题: 东莞大病可提取公积金 实施六年少人知

    日前,西安等城市相继实行大病提取公积金制度,“买房钱”变“救命钱”引发社会关注。但其实,东莞从2007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大病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了。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大病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上述情况下职工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但须扣除社保报销的费用,直至病患者康复为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东莞大病提取公积金共计500多人次,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该政策虽在莞推行6年,但市民知晓度普遍较低。据悉,目前东莞公积金符合12种情况均可提取,由于公积金存款利率较低,因此不少职工常把公积金取出来用于其他回报率更高的投资。因此,若近期有买房打算最好先不要提取,以免贷款时额度不够,根据2007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包括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和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以及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等12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然而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绝大多数受访者均不知道该政策的存在,甚至不少人以为只有买房才能提取公积金。



作者: 社区记者    时间: 2016-5-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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